在眼镜行业,很多验光师只能解决一般问题,但一旦遇到罕见或疑难问题,却什么都做不了,或者解决不当,让客户失望。根据多年实践,结合理论,积累了一些解决验光配镜难题的经验,分享如下,供同行参考。
1.高度远视和近视。
1.高度近视(6.00度以上)
如果初次配镜者在完全矫正后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配镜者可以从2/3屈光度开始,3个月后随着不良反应的减少,配镜者可以逐渐达到满意的矫正。有时可增加度数完成矫正,多三次,每次改善一般在-3.00天内,这是因为睫状肌需要一个适应过程来恢复正常的调节。对于佩戴过高度近视的患者,也可以一次性提高屈光度,达到满意的矫正视力。我曾经接待过一个51岁的女人。她以前戴眼镜:R-17.75DS,L-15.00DS,矫正视力0.4。当时电脑显示的是R-25.00DS-1.5DC×91,L-23.75DS-1.75DC×7,实际的是R-20.00DS-1.25。其实只要老年人能够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眼镜搭配的程度可以适当降低,做到远近皆可。比如60岁顾客-12.00DS,实际比例-9.00DS,远视矫正到0.8,近视正常,没有不良反应。至于P.D,取P.D远近的平均值,比如只选择相应的P.D远近。学生要争取完全改正。高度近视,尤其是-12.00D以上的近视,常有并发症,如晶状体及玻璃体混浊、眼底变性等。为了弄清是否有并发症及其严重程度,我们尝试了完全矫正,看看矫正视力好的是什么。如果达到≥1.0,可以初步认为无并发症或轻度并发症。当很难判断矫正后的视力是否还能再提高时,就拿小孔镜放在矫正镜片前。如果视力仍未改善,则判断矫正视力结束。这样做,有利于加快选择合适屈光度的镜片。
2.远视高(+5.00分贝或以上)
(1)有晶状体眼:由于儿童眼睛的调节极其活跃,初步验光后仍需通过散瞳或云法解除调节。待瞳孔恢复正常(第二天复方托品酰胺,第一周阿托品,第三周阿托品)再验光,然后对比散瞳前后的屈光度,开处方。一般处方屈光力介于散瞳前后的屈光力之间,因为需要消除调节张力的干扰,考虑日常客观残留调节。显性远视+1/4隐性远视也可以作为配镜度数,或者当天散瞳后的2/3屈光度,但是没有之前的方法准确可靠。如果用云雾法缓解调整,当天就可以定处方,但不如散瞳。如果一开始就不适合,可以稍微降低度数,短时间内逐渐加大度数,充分矫正,防止内斜视和弱视。对于年轻人和成年人来说,由于调节能力逐渐下降,一般不进行散瞳验光。如有必要,采用云雾法取正常视力高度数或视力较好者。
(2)无晶状体眼:白内障患者摘除晶状体常见,一般以+10.00DS(或+11.00DS)加原屈光度的一半作为配镜度数。
第二,屈光参差是显著的。
当屈光参差*起的视网膜上图像大小差异为5%时,是双目融合的大极限。一般提倡用普通镜片矫正屈光参差时,两个镜片的屈光度差不要超过2.00D,这已经成了常规,能做到当然很好。但在文献(徐宝翠,眼镜处方原则与方法,眼屈光专辑,1985,3:82)中,作者通过对100例屈光参差患者的研究发现,双眼屈光度差小于4.00D,往往可以完全矫正,视觉图像大多小于3%;屈光度差在4.00~5.00d时,大部分可以矫正,视觉图像多为3~4%;当屈光度差为5~6天时,为了成为接受和不接受的临界值,应争取充分矫正。当屈光度差超过6天,通常很难矫正,往往会丧失立体视觉。视觉图像大于5%,应进行适当的局部校正。本文报道了双眼屈光度差大于6.00D,无不良反应。
例1,42岁男性患者,裸眼视力右0.1,左0.25,-13.00DS-2.00DC→右0.4,-2.5DS-0.5DC→左1.0。
病例2,男,30岁,裸眼视力右侧2.0,左侧0.1,右侧平,左侧+9.00DS+2.00DC×163→0.8。虽然每个病例的眼睛之间的屈光度差超过10天,但感觉良好,可以防止废用性弱视的恶化趋势。可以看出,对眼镜矫正的适应性存在很大的个体差异,尤其是与年龄有关,这也可能是由于眼睛的视觉功能占主导地位。
第三,一般散光。
1.散光的初步矫正:无论是戴眼镜还是散光的度数,刚接受散光矫正时,都可能不适应散光的矫正度数,甚至0.25D度数的散光都无法接受。这种眼镜商必须经过仔细测试,并仔细检查其安装效果。
2.高度散光:对于高度散光的人来说,在初次配镜时完全矫正散光往往是不可接受的。通常采用等效球面透镜处理方法(即适当减去一部分散光,一半加到球面透镜上)。一般来说,好的视觉效果是减少0.50D散光。散光减少太多会影响视觉效果,越减少视觉效果越差。双眼高度散光者,好双眼散光度相同,双眼散光度差控制在1.50D以内,先取1/2或2/3散光开始佩戴,分几次,逐渐增加散光,后接近或达到原屈光度,获得满意的矫正视力。
3.散光增加:一般来说,散光的增加比较小。如果散光变化较大,则多为眼外伤和角膜病变所致,还有一个因素是原眼镜散光不正确。对于散光变化较大的受试者,要通过相应的检查,首先要搞清楚变化的原因,其次要矫正散光。对于以前戴散光眼镜的人来说,在加上适当的散光时,通常不会*起
视觉反应。
4.散光矫正数据的矫正:在验光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散光轴明显偏离,散光过度矫正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完全的屈光矫正可以通过一次矫正来实现。但是相当数量的被试一次性纠正是非常困难的,需要向被试明确,逐步纠正,直到完全纠正。
5.散光矫正原理:散光矫正的原理也可以称为散光矫正的目标。虽然有时候配镜一次无法达到矫正正轴-完全散光度数的目的。但是这个终极目标是不能一直改变的,这一点我们一定要记住。
4.混合性散光。
首先要考虑是否需要球柱功率转换。当柱面光焦度的*对值大于等于球面光焦度的*对值时,如果判断为混合散光,只有经过球-柱面光焦度转换才能做出准确判断:转换后的柱面光焦度仍然>球面光焦度,为混合散光;如果球面光焦度大于柱面光焦度,则是一种再折叠像散。经过变换后,球镜度数的消失就是纯散光。
球柱面光焦度转换的目的是为了方便镜片的制造,简化处方形式,区分散光类型。
球柱面光焦度转换的方法是新球面透镜的顶光焦度是原球面透镜和柱面透镜的顶光焦度的代数和;新柱面透镜的顶焦度是原柱面透镜的顶焦度的倒数;新轴位置:如果原轴位置小于等于900,加900,大于900,减900。三个字,就是:和,变,转。并且,也就是球面幂和柱面幂的代数和;变化,即翻转柱面镜的符号;转动,即把柱面镜轴旋转900°。
在散光的验光中,混合散光的矫正相对困难。原因是混合散光的人对屈光矫正度数的适应性相对较差。经验丰富的验光师通常会在验光过程中通过适当改变球-柱屈光度转换的形式来探索可接受的屈光矫正屈光度。在实际眼中,球-柱功率转换有四种形式:
(1)球面-柱面光焦度的完全变换,如:
使用上述方法的散光的球面-柱面光焦度转换称为完全转换。
(2)散光为半半柱面镜。